站内搜索
  党建工作 The party
  廉政建设
  组织建设
  廉政举报
 
当前位置: 首页>>党建工作
 >> 廉政举报

为进一步畅通党风廉政建设监督举报渠道,引导群众依法、如实、有序、有效举报,现将房产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监督举报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按照管理权限分级受理下列信访举报:
1.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出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
5.对原行政监察机关作出的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决定不服未超过申请期限,提出的申诉。
6.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请点击此处。
(二)反映下列事项的信访举报,纪检监察机关不予受理:
1.依法已经、正在、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3.仅列举出违纪、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名称,无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
(三)纪检监察机关提倡实名举报,特别鼓励署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对认定为实名举报的,优先办理。纪检监察机关对举报人的姓名、电话、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对泄露秘密的,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四)举报人应对所举报的问题真实性负责。对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纪检监察机关正常工作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查看详情
二、受理渠道
1.电子邮箱:ctfcjj@163.com;
2.举报电话:027-82858079(工作日:8:30-12:0;14:30-17:30)

3.收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青岛路15号武汉城投房产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室
版权所有:武汉城投房产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中国武汉市江岸区青岛路15号 鄂ICP备09025446号
电话:027-82832288 传真:027-82858077 EMAIL:fcjt@whctfcjt.com 邮编:430014

鄂公网安备420102020001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