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岸区鼎余里8号某处房屋系二分公司管理公房,承租人孔某申请将房屋过户给弟弟,根据《武汉城投房产集团有限公司公房承租权转让过户管理暂行规定》,享有共同承租权的成员应在家庭成员中签订书面协议方可申请办理过户手续。由于承租人的女儿生病在医院接受治疗,无法到二分公司签字,为了不影响过户进度,二分公司安排房管员和房调员到其女儿所在医院办理过户手续。
12月12日下午,二分公司房调员和房管员一行携带过户相关资料到所在医院办理过户事宜,并针对家属提出的问题,结合政策条款逐项说明、耐心答疑,顺利完成了此次房屋过户前期手续。下一步分公司将抓紧完成过户审批手续,争取早日将租约交到新承租人的手中,理顺房屋租赁关系。
长期以来,二分公司都秉承住户利益至上的原则,热心帮助住户,为住户排忧解难,实现了“要我服务”到“我要服务”的重大转变。
(二分公司供稿)